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院首页  网站首页  系部概况  专业设置  师生风采  实验实训  教改科研  党群建设  学团工作  创客空间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学团工作>>奖助贷勤>>正文
 
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的通知
2017-04-12 19:33  

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的通知

鲁学助(2009)31号

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省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顺利发放后,部分学生贷款已陆续进入正常还款期或提前还款期。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正常还款

(一)还款金额

还款金额应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金额。

(二)工作流程

1、查询还款信息、通知学生还款。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年贷款预结息日(11月20日)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系统,查询还款学生名单和金额,并及时通知借款学生或其共同借款人,于固定还本付息日(每年12月21日,贷款最后一年为当年8月31日)前5个工作日,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对于通知过程中发现的还款学生信息有误的,各县(市、区)要及时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或青岛市分行相关客户处联系解决。

2、发出扣款指令。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年固定还本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系统下载打印《国家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提交邮政储蓄银行。

3、扣收资金。邮政储蓄银行根据《国家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在还本付息日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将资金经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算账户转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户。扣款完成后,邮政储蓄银行于3个工作日内将“实还金额”填入《国家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将纸质原件及电子版反馈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核对、上报扣款情况。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国家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后,应尽快与结算账户资金进行核对,并于2日内将核对无误的电子表格导入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系统,同时将《国家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各市于2日内,分别汇总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或青岛市分行相关客户处。对于核实有误的资金,各县(市、区)应立即与邮政储蓄银行协调解决,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报工作。《国家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原件由各县(市、区)留存。

二、关于提前还款

(一)还款金额

提前偿还的贷款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其中,本金应为500的整数倍或所有余款;利息应为提前偿还的本金自上个固定还本付息日至本次固定提前还款日(每年1月15日、7月15日)所产生的贷款利息 。

(二)工作流程

1、受理申请。申请提前还款学生或其共同借款人应于固定提前还款日前30天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并将邮储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连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见附件)一并提交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审查、提交申请。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提前还款申请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将申请信息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系统,并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或青岛市分行。

3、发出扣款指令。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或青岛市分行核准申请后,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固定提前还款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系统下载打印《国家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提交邮政储蓄银行。

4、扣收资金。邮政储蓄银行根据《国家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在固定提前还款扣款日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将资金经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算账户转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户。扣款完成后,邮政储蓄银行于3个工作日内将《国家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反馈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核对、上报扣款情况。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国家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后,应尽快与结算账户资金进行核对,并于2日内将核对无误的电子表格导入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系统,同时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原件和《国家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各市于2日内将《国家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复印件(一份)汇总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原件和《国家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复印件(一份)汇总报送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或青岛市分行相关客户处。对于核实有误的资金,各县(市、区)应立即与邮政储蓄银行协调解决,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报工作。《国家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原件由各县(市、区)留存。

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的系统操作,可参照《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用户版)》(见省学生资助管理网)。

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认真组织所属县(市、区)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并加强工作监督与指导。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为学生讲解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相关业务流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闭窗口
意见建议信箱 | 学校简介 | 校园风光 | 办公系统 | 教务管理系统 | 山职邮箱
版权所有 铁道与机电装备系